今天是:2023年3月08日 星期三 农历:癸卯年二月十七 常熟新市民事务中心欢迎您! 单位地址:常熟市青墩塘路100号
申请须知
生态环境局评分细则
发布日期:2023-01-11 浏览次数:377次
评分项目:一年内在苏州市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个人或者个体工商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每次扣50分。(仅限积分入学)
材料要求:不需上传材料,根据申请人身份证号码自动比对。
评分流程:经核实,申请人有上述情况的,每次扣50分,仅限积分入学。